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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关于高校科协战略性课题研究和示范活动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6-10-17

科协组函组字〔2016〕3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各高校科协:

  为贯彻全国“科技三会”精神,落实《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加大对高校科协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明确高校科协职责定位,完善组织体制和工作机制,找准工作抓手,切实发挥高校科协在服务高校科技工作者开展“创新争先行动”中的作用,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决定支持开展高校科协战略性课题研究和示范活动。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战略性课题研究
  设立以下四个战略性课题,每个课题资助经费40万元。
  1.高校科协组织加入中国科协作为团体会员研究。研究作为非法人组织的高校科协和作为法人社团的高校科协联合会加入中国科协作为团体会员分别需要具备的条件、履行的程序,高校科协组织同时作为中国科协和地方科协的团体会员对科协组织体系的影响,分析在这一组织架构下,高校科协、高校科协联合会、地方科协、中国科协四者之间的        关系和作用发挥,提出积极构建高校科协组织网络体系的意见建议。
  2.高校科协的功能职责与法律定位研究。梳理高校科协发展历史,分析高校科协职责定位的演变和不同时期高校科协在高校中的功能作用发挥,研究高校科协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出高校科协应有的功能职责和法律定位、创新发展的思路和举措,形成良好的工作格局。
  3.高校科协联盟的运作机制研究。以高校科协联盟(联合会)为调查研究对象,摸清高校科协联盟(联合会)数量、机构设置、职责定位、会员构成、品牌活动,特别是运行机制等情况,研究高校科协联盟(联合会)在推动高校成立科协组织以及在构建高校科协组织网络体系中的作用发挥,提出加强高校科协联盟(联合会)建设的意见建议。
  4.高校科协组织通则研究。研究内容包括高校科协组织的性质、宗旨、任务、成立条件和程序,高校科协组织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及会员的权利和义务,高校科协组织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工作人员、经费及资产,高校科协组织的章程等。

  二、高校科协示范活动
  围绕动员服务高校科技工作者开展创新争先行动,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高校科协示范活动项目申报。项目特色鲜明,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按照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方式确定资助项目,每个示范活动项目资助经费10-15万元,计划资助10个左右示范活动项目。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资格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具备完成项目必备的人力、物力条件的高校科协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协联合组织可申报战略性课题。申报单位需具备一定研究基础和能力。
  2.具备完成项目必备的人力、物力条件的高校科协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协联合组织可申报示范活动。
  3.有配套资金资助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对照列出的项目,结合实际进行申报,专家评审,择优确定资助,优先资助战略性课题研究。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2016年11月-2017年10月)。
  2.申报单位认真填写《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项目申报书》,明确项目主要内容、目标和预期绩效、具体实施方案以及经费预算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同一单位申报多项课题或活动的,择优资助1个项目。
  3.项目申报截至2016年10月22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报书》一式6份寄至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同时报送电子版。
  4.项目应由申报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申报单位应向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提出正式申请,说明变更事项和理由,经同意后方可予以变更。
  5.项目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管理部门做好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总结验收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自评估报告、总结报告和经费决算等材料。

  联 系 人:齐晓楠 王友双
  电话兼传真:010-68571890
  电子邮箱:zzjs@cast.org.cn

  附件:中国科协项目申报书.doc

 

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2016年9月29日
 


来源:中国科协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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