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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的通知
苏科协发〔2019〕178号
2019-10-08


各设区市科协、科技局、教育局,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持续推进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大力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支持科普工作,着力推动我省科普教育基地高质量建设,进一步发挥科普教育基地在科学技术普及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试行办法》,省科协、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开展2019年度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19年11月8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对象、条件和相关程序

按照《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关于开展2015年度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苏科协发〔2015〕179号)附件(江苏公众科技网“通知通告栏”2015年11月3日发布)。

(三)有关要求

1、各设区市科协,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单位作为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的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或本系统的推荐工作。

2、材料包括:

(1)推荐函,包括在组织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中的主要经验做法、意见或建议、拟推荐认定单位和评优单位的名单;

(2)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情况汇总表;

(3)申报单位的《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及附件材料。

3、纸质申报材料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其中1份由推荐单位留存,另外2份由推荐单位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统一上报至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工作办公室,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须完全一致)。

4、各推荐单位在组织申报的同时,择优推荐1—3个尚在有效期内的省级以上科普教育基地(已被评为省级优秀科普教育基地的不重复推荐)。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工作办公室将最终评选出20个优秀科普教育基地,每个基地给予2万元的奖补。

二、已满有效期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

有效期至2019年的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含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如按《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试行办法》自愿提出审核认定,经综合评估认定为合格,可被继续认定为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

三、审核与命名

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工作办公室将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提出拟认定名单,通过向社会公示以及适时开展实地抽查等环节,向符合认定的单位颁发“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牌匾。此次认定的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有效期限为2019—2023年。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江苏省科协科普部  范正银

通信地址:南京市云南路31-1号苏建大厦619室

邮    编:210008

联系电话:025-51863619(传真)

电子邮箱:jskp@vip.163.com

附件:

1、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

2、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信息传媒类)

3、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情况汇总表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教育厅

2019年9月24日

附件.doc


作者:江苏省科协
责任编辑: 沈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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