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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科协关于深化苏港澳 科技交流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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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协关于深化苏港澳科技交流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港澳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办公厅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苏港澳多领域合作若干措施》,推进全省科协系统苏港澳科技交流工作进一步深化,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强与港澳科技社团联系合作机制建设

省科协港澳台办作为全省科协系统对港澳交流与合作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对港澳交流计划,组织协调省科协与港澳开展的重大活动,指定专人负责与港澳科技社团联系。进一步建立健全省科协与港澳科技社团之间定期合作交流和信息互通机制,通过日常函件交流、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工作交流,沟通重要科技活动和科技信息等,邀请港澳科技团体来苏交流访问,定期组团赴港澳交流。鼓励省级学会与相关港澳科技社团签订合作协议,围绕行业发展研究、科学技术交流、科技咨询服务、人才教育培训等方面开展合作交流,促进苏港澳科技人才和具体项目落地。

二、构建苏港澳科技交流平台

邀请港澳科技社团组织港澳科技专家参与省科协主办的江苏科技论坛(青年科学家年会)、海智大会等重大学术活动,加强苏港澳科技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整合集聚三地优势资源,搭建集聚苏港澳高端人才的合作平台,促进港澳地区创新资源与江苏创新需求有效对接。支持省科协直属事业单位和所属学会联合港澳相关领域科技社团,定期共同开展行业学术研究联席会议等活动,为加深苏港澳各科技领域人才交流互通、信息及时传递、资源精准对接搭建有效平台。

三、强化港澳科技人才服务

鼓励省级学会设立港澳工作委员会,将在苏相关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丰富实践经验以及开拓创新精神的港澳青年专家、科技工作者吸纳为学会会员。推荐在苏工作的杰出港澳青年参加江苏省青年科技奖评选。支持港澳青年专家人才参与省科协人才托举工程、创新大赛等,积极争取有利于港澳青年人才成长的激励政策。向港澳科技团体介绍我省创新创业政策,推介我省海智计划工作基地和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吸引港澳科技人才到苏创新创业。组织海智基地和离岸基地积极为港澳创业人才提供政策解读、企业对接、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

四、推动苏港澳青少年科技交流

鼓励支持省科协港澳台科技交流中心、省青少年科技中心、省科学传播中心、省科普中心等积极开展苏港澳青少年交流活动,联合港澳科技社团举办“海峡两岸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训练营”、“青少年高校科学营”、“苏港澳科学素养挑战赛”等活动。邀请港澳地区青少年来苏交流培训,参观我省知名高校,互联网、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高科技企业,海智基地和离岸基地等。推动“科学大众”杂志在港澳出版发行。组织苏港澳三地专家学者以科普场馆规划设计、新型科普展品研发、特色科普活动创新、社区科普等内容为主题开展专业研讨。策划组织省内优秀社区科普工作者代表赴港澳培训交流。

作者:省科协国际部
责任编辑: 赖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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