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协,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相关高校科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推进落实“五坚持五提升”人才工作体系,培养造就一批青年科技领军人才,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决定,开展第十七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本届青年科技奖授奖人数20名,从中评出10名“江苏省十大青年科技之星”。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推荐人选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作出突出贡献;
2. 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 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会员。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候选人比例要达到30%。
(四)“十大青年科技之星”评选突出青年科技人才的创新创业能力,获奖者须品行端正,德学双馨,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在全省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科技转化能力。
二、推荐渠道和名额
(一)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协共同推荐本地区候选人。南京市推荐5名,其它设区市各推荐4名,其中35岁以下候选人不少于1名。
(二)省科协所属的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可单独或与相关部门联合推荐本学科领域候选人1名。
(三)各相关高校科协可推荐本校候选人1名。
(四)在苏工作的两院院士和担任省科协副主席的专家,每人可提名候选人1名。提名专家应承担提名、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推荐工作程序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推荐渠道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组织领导,规范工作程序,开展推荐工作。
(二)产生拟推荐对象。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过民主推荐、专家评议、集体研究决定,提出拟推荐对象并公示。
(三)推荐渠道评选。各推荐渠道要对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工作规范性和相关推荐材料进行审核,通过相关民主程序产生推荐对象并公示。
(四)上报。推荐对象确定后,进行网上填报,通过审核后打印、签字、盖章,报送省青年科技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审查通过后组织评审,产生获奖人员并在全省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把握标准和评选条件,保证推荐人选的质量。候选人的科技成果以在国内作出的为主,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二)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我省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青年科技工作者;注意推荐在各类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推荐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作出贡献、取得成绩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推荐材料是江苏省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重点突出推荐人选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五、组织领导
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协共同成立江苏省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负责省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省青年科技奖设立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领导工作委员会成员兼任,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若干人。评审委员会组成若干学科评审组,组成人员由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需要聘请。评审组组长由评审委员会委员兼任。
六、表彰奖励
省青年科技奖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协共同颁发奖章和证书,并下发表彰文件,通报各推荐单位和获奖者所在单位。20名获奖者作为当届中国青年科技奖的候选人,按排序和推荐名额参加中国科协评选。
七、推荐材料报送
(一)电子材料报送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0年4月20日—5月20日登录“江苏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评审系统”填报《第十七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和附件材料目录。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18: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收。填报的电子材料经江苏省青年科技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通过评审系统确认后,不能更改。
(二)书面材料报送
推荐材料经“江苏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评审系统”确认后,系统在打印文本的右上角自动生成验证序列号。请各推荐单位通过该系统打印《第十七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和附件材料目录,于2020年5月31日前报送书面材料。
书面材料包括:
1. 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推荐意见以及公示情况等。推荐工作情况报告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其中:设区市推荐的,同时加盖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协公章;学术团体推荐的,加盖学术团体公章。
2. 《第十七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5份,其中原件1份。
3. 推荐材料非涉密证明(保密审查部门或所在单位签章)1份;
4. 有关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八、联系方式
(一)推荐材料接收
收件单位:江苏省科协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顾弘彦、刘梦
联系电话:(025)68155899,13605164157
电子信箱:908762538@qq.com
收件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东楼512室
邮政编码:210041
(二)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人:范昶
联系电话:(025)51863616
(三)江苏省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宋红群、王凯
联系电话:(025)83736261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同心大厦2314室
附件:
1. 第十七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2. 关于推荐单位申报工作联络员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4月16日
关于推荐单位申报工作联络员.docx
第十七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