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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的通知
2022-04-11


各设区市科协、社科联、科技局、教育局,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决策部署,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高质量科普公共服务,充分发掘利用社会科普资源,推动全民科学素质不断提高,根据《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2021—2035年)》《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十四五”发展规划》精神和省创建达标评比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复要求,省科协、省社科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共同修订了《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并决定联合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5月1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对象

(一)自然科学类科普教育基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规定负有科普义务的单位,自愿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服务,且具备相应工作条件,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法人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可申报省科普教育基地。原则上中小学校不参加申报。

2021年已到期的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需重新申报。已被省科协推荐为第一批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未获命名的,直接认定为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无需进行申报。

(二)社会科学类科普教育基地。2021年已申报的高校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在完成申报、审核、评审及社会公示等工作后,认定单位联合向符合认定条件的单位颁发“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牌匾。

三、认定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可从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等推荐单位中选择一家提交申请,于5月10日前将《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附件2)报送至推荐单位。纸质版材料要求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其中一份留存于推荐单位,另外三份由推荐单位报送至省认定与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科协科学技术普及部)。

(二)推荐。各推荐单位按照《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附件3)所附《认定申请条件》,负责组织本地区或本系统的推荐工作,于5月17日前将纸质版推荐材料报送至省认定与管理工作办公室,电子版推荐材料同时报送至指定邮箱。

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函。介绍组织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主要做法,推荐审核拟认定单位名单;

2.《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1);

3.各申报单位的《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及附件材料。

(三)初评。省认定与管理工作办公室依据《认定申请条件》对被推荐的申报单位情况进行初评。评审期间对申报单位实地抽查。

(四)终评。省认定与管理工作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提出拟认定名单。

(五)公示和命名。省科协、省社科联、省科技厅和省教育厅联合审定拟认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向符合认定条件的单位颁发“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牌匾,此次认定的有效期限为2022—2026年。

四、联系方式

(一)自然科学类科普教育基地

省科协科学技术普及部

联 系 人:夏平平  范正银

联系电话:025—83625068、83625063

通信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同心大厦1022室

邮    编:210024

电子邮箱:jskp@vip.163.com

(二)社会科学类科普教育基地

省社科联社科普及部

联 系 人:路胜利

联系电话:025—83321824

通信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68号4栋315室

邮    编:210004

电子邮箱:jsskpj@vip.163.com

附件:1.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情况汇总表

2.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

3.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教育厅

2022年4月2日


附件1-3.docx


作者:江苏省科协等
责任编辑: 沈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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