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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县级科协创新发展能力 提升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2022-04-29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围绕“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坚持“四服务”职责定位,以提升计划为依托,推进科协组织向基层延伸,不断深化提升基层科协组织力“4+1”工作效能,着力打造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县级科协组织。

二、项目内容

1、实施2021年度“县级科协创新发展能力提升计划”项目优秀单位

设立该项目用于支持独立建制,设立党组,内部管理规范、发展思路明晰、组织建设有力、创新能力强、服务成效明显、各项工作进步明显、基层组织完善的县级科协。共评选优秀单位20个,原则上每一个设区市1-2个。对获得认定的优秀单位给予适当的经费资助。

2、“四服务一加强”单项工作创新案例

该项目旨在评选出履行“四服务一加强”职能、实现单项工作取得新突破的县级科协创新案例。如,创新发展“4+1”工作,“四长”作用发挥明显;党建引领科建,有效融入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创新做法等。创新案例择优选取,共评选不超过30项,予以宣传推广。对获得单项工作创新案例的单位给予适当的经费资助。

三、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充分体现2021年省科协重点工作任务,涵盖科协“四服务一加强”工作职能。由5项一级指标、24项二级指标和单项工作创新附加分组成。项目指标逐项计分,完成指标要求的,申报单位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材料,按分值赋分。总得分80分以上,方可申报优秀单位。

四、项目实施

1、制定方案。申报实施2021年度“县级科协创新发展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的县级科协,依照项目指标要求,研究确定本年度提升创新发展能力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具体举措,并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2、立项报备。提出申报的县级科协,将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报设区市科协同意后,由设区市科协于4月30日前统一报省科协组织人事部备案(项目申报书附件2、附件3纸质件各一份,以及电子文档)。未按要求报备的,视为放弃本年度申报。

3、组织实施。县级科协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省、市科协不定期调研了解实施情况,掌握进度,提出改进措施,发现典型,宣传推广好的做法。

4、设区市科协评估推荐。11月1日前,县级科协向所在设区市科协报送项目实施情况。设区市科协对照申报的目标、任务及相关要求组织评估,于11月20日前向省科协书面推荐实施项目优秀单位和创新案例。各设区市科协推荐优秀单位不超过3家,创新案例每个县级科协限报1项。已申报优秀单位的,不重复申报创新案例。

5、省科协组织项目验收。根据年初立项报备情况和设区市科协评估推荐,省科协于12月份组织评审。评选出20家项目实施优秀单位和30项创新案例。评审结果经省科协党组研究确定并公示后,予以宣传表扬及适当经费资助。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县级科协创新发展能力提升计划”是加强县级科协创新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目的是推动县级科协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四服务”履职能力,巩固发展自身建设。各设区市科协要高度重视,着力推动所属县级科协积极参与,加强工作指导,强化工作交流,不断提升县级科协创新发展能力。

2、注重全面提升。各县级科协要认真对照项目指标,把加强新时代县级科协建设当作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任务,不断增强深化科协系统改革的责任和担当。要紧密结合实际,着眼创新发展工作机制,研究确定本级科协创新发展目标和思路举措,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全面提升“四服务一加强”能力。

3、规范监督管理。坚持项目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条件标准和实绩导向。严格资金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做到专款专用。省科协将会同设区市科协对申报单位进行抽查,对申报过程中虚报工作业绩或未执行预决算制度的行为,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

1.2021年度“县级科协创新发展能力提升计划”项目指标

2.2021年度“县级科协创新发展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书

3.2021年度县级科协单项工作创新案例申报书

附件.docx



作者:陈振
责任编辑: 组人部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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