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设区市科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完善南北结对帮扶合作机制的决策部署,积极融入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大局,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南北结对帮扶合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2〕13号)文件精神,发挥科协组织联系广泛、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聚焦人才赋能,决定组织申报全省科协系统南北共建项目,促进江苏南北区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项目内容
组织申报省科协系统南北共建项目,旨在推动全省各级科协组织紧紧围绕科协组织“四服务”职能,畅通要素流通渠道,优化资源创新配置,不断促进改革发展先进理念共享、南北优势互补、协同共建。省科协将通过项目落地,在人才服务、产业对接、技术合作、科普共享、活动支持等方面打造一批有实际成效的示范典型。
各有关设区市科协组织统筹规划本地区特色资源禀赋,以“科创江苏”建设为契机,上联国家和省级学会、高校科协,下链区域发展需求,发挥中间枢纽作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南北结对帮扶合作的实施意见》确定的南京市与淮安市、无锡市与连云港市、常州市与盐城市、苏州市与宿迁市结对帮扶合作关系系统推进南北结对帮扶合作工作。苏南地区可主动发挥省级学会、高校科协学科优势和创新资源,加强横向联动和纵向合作,积极构建企业创新的“问题库”、科研成果的“项目库”、协同攻关的“人才库”,针对共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难点,选派科技专家开展人才交流、项目合作、科技咨询;邀请共建方参与本市举办的科技人才洽谈会、学术报告会或重要论坛等活动;搭建创新平台,推动产业链高水平双向融合,实现全产业链优势互补和分工协作;帮助共建方建设科普基础设施,配置科学传播软件或硬件,实现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推荐海内外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跨区域开展调研、考察、洽谈、合作等。苏北地区可全面梳理区域创新发展需求,主动对接共建方,通过建立产学研用合作等服务平台,积极对接共建方提供的各种创新资源,以项目落地为重点,有序推动两地科技社团、企业科协开展学术研讨、科技交流、项目合作等活动,实现南北需求精准对接、资源优化配置,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要求
省科协系统南北共建项目由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南北共建区市范围内的地方科协组织统筹协调省级学会和高校科协按共建要求组织申报,省科协将组织进行评审选定、跟踪服务、绩效评估管理。
1.科协系统南北共建将实施项目化管理,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落实工作经费,省科协将择优给予项目申报单位经费奖补。
2.立项项目应于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结项。省科协将全程对立项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并适时组织专家对项目开展结项评估验收。
3.通过评估验收的项目,省科协将拨付奖补经费。
三、项目申报
1.各申报单位认真如实填报项目申报书,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申报书封面加盖公章并扫描成PDF文件报送省科协(电子邮件寄送至jskx2412@163.com)。
2.申报项目可以是已有一定基础且在实施推进中的现有项目,也可是拟实施推进的项目。项目应突出南北结对共建这一核心内容,不得随意贴牌申报。已被省科协其他项目立项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省科协办公室具体承担项目的综合协调和统筹管理工作,省科协农村技术服务中心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和推进工作,服务各地资源配置协调工作。相关设区市科协要切实履行主体推进责任,建立健全项目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机制。
2.落实责任分工。省科协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积极支持南北共建项目推进。学会学术部结合“科创江苏”行动计划,引导省级学会、高校科协主动参与项目实施;组织人事部结合“县级科协创新发展能力计划”,鼓励引导科协基层组织积极参与项目推进;计划财务部统筹项目资金,加大对南北结对帮扶合作的支持力度;省科协相关直属事业单位结合自身优势,主动服务示范项目,支持项目高效优质完成。
3.加强评估评价。强化项目的动态评估、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对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项目申报单位,将给予通报表扬,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形成科协组织引导、各方积极参与、项目成果落地的南北结对帮扶合作新机制,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附件:2022年度省科协南北共建项目申报书
联系人:
叶芃(省科协办公室),025-83625014;
张杰(省科协农村技术服务中心),13805156672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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