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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信息选编(2023年二季度)
2023-07-07

 

江苏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信息选编


 

为广泛听取科技工作者意见建议,及时了解其在思想观念、工作生活、创新创业、职业发展等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省科协依托全省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以“直通车”方式采集信息,反映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的真实心声。通过整理分析2023年二季度站点上报信息,现将江苏科技工作者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选编如下:

一、关于优化我国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南京农业大学站点)

设施农业集生物、环境、工程和信息等技术为一体,通过设施环境调控、机械设备与种养技术集成配套,能有效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当前,我国设施农业面积居世界首位,区域化分布特征明显,生产设施与装备研发能力大幅提升,但也面临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核心种源自给率低,种业上下游联合攻关结合不紧密,尚未形成以市场导向为主体的高效种业创新体系;二是连作障碍问题突出,缺少有效的绿色防控技术,资源利用效率低,绿色生产水平有待提高;三是生产过程机械化率整体较低,设施农业装备研发难度大且推广应用困难。建议:

一要加强设施农业人才培养与扶持。随着乡村振兴、生态文明等国家战略的实施,对高素质设施农业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一是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面向产业需求,优化人才培养方案,重视教学资源建设,构建科教、产教协同育人机制,着力培养解决设施农业产业问题的人才。二是提升生产一线人员技能。建立技能提升的长效机制,技能培训、岗位竞赛、科技大讲堂、田间指导等多种手段来服务设施农业生产者。三是构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联合体。建立以政府为引导、龙头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校为支撑的现代种业科技创新“联合体”,突破核心种源自给率低的问题。四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从事设施农业的相关人员,给予一定的用地审批、担保贷款、项目资金、保险等政策扶持,优化创业全程服务,选树典型。

二要完善标准化体系,提升机械化水平。一是提高设施园艺全程机械化水平。推进温室设计与建造、工厂化育苗和栽培环节标准化体系建设,重视农机与农艺融合,提升育苗、栽培、采收等环节机械化水平。二是加强设施畜牧业规模化养殖装备研发。研发生猪、家禽等主要畜种规模化养殖装备及其配套技术标准体系,突破疫病防控、规模化粪污收集处理与利用等环节机械装备应用难的问题。三是提高生态渔业养殖设备应用。完善养殖循环水体监测、消毒、过滤等过程标准化体系,推广投饵装备、供氧机等机械设备,提升循环水生态渔业养殖机械化水平。

三要加快节能、低碳和绿色生产技术研发。一是设施构型优化设计及其配套技术研究。优化适合不同气候区域发展的设施类型及其配套技术,研究日光温室结构及其覆盖材料保温、后墙材料蓄放热性能;研究冬季温室(大棚)短期或临时加温技术,夏季温室(大棚)通风、降温高效节能技术。二是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研究设施连作土壤生态修复技术,水肥高效利用、综合能源资源高效化利用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技术。三是非生物胁迫与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研究嫁接抗逆、抗病栽培技术;设施作物响应盐渍化、低温弱光等非生物胁迫及其调控机制研究;开展物理措施、化学药剂和生物措施等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研究。四是轻简化生产技术。研究设施蔬菜移栽、植保、收获等环节轻简化栽培生产技术。

四要大力发展适应未来的智能设施农业。一是现代信息技术与设施农业跨界融合研究。开展大数据、传感技术与生长信息实时获取,人工智能与农业机器人,产品安全与区块链等关键技术研究。二是研发设施农业生产全过程的智慧化管理系统。基于环境要素分析、栽培过程智能化等,研究信息感知、智能控制、精准决策于一体的设施农业智慧管理系统。三是智能植物工厂关键技术的研究。室内植物工厂立体化自动运输与采收装置研发;新型光源、水肥、温度等环境因子耦合综合调控高附加值作物品质提升技术;研究垂直植物工厂高效低能耗栽培生产技术等。

二、关于助推群众性创新活动更好融入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议(金城集团有限公司站点)

群众性创新活动包括以企事业单位员工为主体、以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和获取经济效益为目的而开展的创新活动和民间自发性的发明创造活动等。当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没人管,在目前的国家创新体系中没有特别指出群众性创新体系,也没有提及群众性创新归哪个部门管;二是不平衡,有的企业开展的比较好,有的企业开展的比较差;三是质量低, 缺乏前瞻性、高科技含量的创新成果,往往不符合产业化要求。建议:

一要加强组织管理。加强顶层设计,将群众性创新融入国家创新体系,建议科协作为群众性创新的归口管理部门。

二要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对群众性创新活动建立有效可行的工作机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在后续的创新名城政策措施中要有群众性创新的单独政策措施,鼓励群众性创新活动的开展,促进群众性创新更好的发挥作用。探索群众性创新活动纳入企业研发体系的有效机制,政府各级研发平台的评价指标体系中增加群众性创新指标,做到可考核、可量化。在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制度建设中增加群众性创新相关制度,形成制度保障。

三要加强服务。搭建群众性创新展示平台和资源对接平台,举办群众性创新成果对接会等。引导金融机构为群众性创新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金融支持和低门槛、低成本的金融服务。

四要举办特色品牌活动。建议中国科协和省科协大力开展群众性创新品牌活动,尤其是与其它部委联合开展的有一定影响力的群众性创新活动。如在全国科技活动周期间,举办优秀项目展示、主题报告会和经验交流分享活动。

五要加大表彰奖励力度。积极争取为群众性创新优秀成果申报政府各级科学技术奖。建议由科技部门和科协牵头设置群众性创新奖项,最好从中国科协到地方科协都要设立,有条件的学会、企事业单位也可以单独设立群众性创新奖项,以此扩大表彰范围,增加影响力。

三、关于科技金融助推科技成果转化与创新发展的对策建议(江苏中科智能科学技术应用研究院站点)

科创基金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抓手,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仍面临诸多问题:一是欠发达地区科技成果转化市场融资吸引力不足,通过政府资金吸引优质社会资本的难度较大,基金规模普遍偏小,对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发展的支持作用不足;二是市场化运营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限制了优秀创投机构的进入,影响了基金市场化、专业化管理运营,削弱了科创基金运行效果;三是中介机构服务水平不高,科技成果评估能力有限,难以满足基金运作管理需要,进而限制了机构的投资行为。建议:

一要加大政府投入,吸引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多方参与,扩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规模。各级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降低社会资本的投资成本和风险,强化对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的吸引力。降低基金准入门槛,吸引和鼓励社保基金、保险资金、证券公司等各类新型金融机构及海外资本流入,共同参与设立母基金。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龙头骨干企业等多元创新主体拓展投资功能,通过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载体平台参与母基金的建设和投资活动,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更强助力,形成良性循环。

二要实行市场化运作管理模式,充分释放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作用。划清政府公共职能与市场利益之间的界限,适当放宽出资比例、返投比例、准入门槛等限制,让引导基金按市场化机制良性运行。做好跟踪调查研究,以地方发展需求为导向,决定政府基金的规模、投向及后续监管,引导社会资本真正流向产业发展所需之处。积极借鉴国外机构做法,充分考虑基金运转的市场规律,将退出期限、退出收益与投资阶段、投资期限紧密结合,细化基金退出机制。

三要选用专业管理团队,提高中介机构服务专业水平。综合考虑团队募资能力、投资业绩、研究能力、管理机制等多维度遴选管理团队,吸引更多市场化优质管理团队参与政府基金管理。引导科技金融领域的中介服务机构建立规范严谨的科技成果评估机制,优化科技成果评估内容,集聚精通专业技术、市场与管理的专家参与评估论证,将政府、市场、研发主体有机结合,提升科技成果价值评估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增强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运行效率和效果。

四要发挥基金引导撬动作用,助燃科技创新“新引擎”。结合我国国情的独特优势,通过巧妙设计,灵活组合,让不同类型和规模的基金密切协作,充分发挥基金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抓手作用。企业在初创期,投资风险较大,成功率低,通过政府引导基金的重点持续支持,打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道路。等企业进入高速发展阶段,适合较大规模的基金和社会资本重点参与,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并保证基金的高额回报。

四、关于加强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的几点建议(淮安市科协站点)

近年来,各级政府陆续将高校、企事业单位等优质大型仪器设备资源纳入共享服务平台,但在共享使用过程中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开放共享容易增加设备损耗,产生修护保养费,淡化服务热情,弱化共享意识,共享效能偏低;二是配套服务制度不健全,共享服务流程及绩效奖励机制不健全,可操作性不强;三是企业用户科技人才缺乏,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不到位,容易出现故障,影响使用寿命。建议:

一要制定完善共享配套政策。相关单位可参照已出台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制定完善行之有效的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管理单位共享服务机制和设备评价机制、人员考核和激励措施等,实现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的流程化、规范化和可视化,秉承“公平、公开、公正、多劳多得”的原则,提高管理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减轻企业负担,共同承担任务。

二要配全配强共享技术服务队伍。技术服务队伍由供需双方实验人员组成,重点开展三个方面培训:岗前培训方面重点培养其对共享政策的掌握、仪器的熟练操作以及预约咨询、数据统报和绩效分析等工作能力;技能提升方面重点培养技术服务队伍的检验检测水平、新仪器新功能的研发能力、新技术的研究水平以及科技创新能力;管理能力提升重点培养队伍之间的接洽沟通、业务处理、信息化管理及数据统计分析等能力,以提高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提升共享对接效率。

三要强化企业科技人员能力建设。企业应定期组织高水平且稳定的科技人才学习仪器操作和维护,在理论和实践考核合格后可在授权范围操作仪器设备,并针对检测方法和仪器设备使用编制详细的作业指导文件,对培训结果可进行适当的公示和奖励。健全大型仪器设备科技人员考核激励机制,合理调整薪酬构成,拓宽人员晋升渠道,激发科技人员钻研、养护大型仪器积极性,延长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寿命。

五、关于进一步加大企业基础研究投入力度的建议(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站点)

加强基础研究,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迫切要求,是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必由之路。我国企业基础研究起步较晚,但目前也得到了许多企业和机构的重视,建议:

一要加大对企业基础研究投入支持力度。由于基础研究的风险高,投资回报周期长,具有溢出效应,企业对基础性研究的投资欲望不高。因此,政府应加大对企业基础研究投入支持力度,为企业开展基础研究打下良好政策与制度基础,将更多的资金分配到基础研究上来,以增强原始创新能力,从而保证科技持续不断地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可靠支撑。

二要大力支持基础研究的产学研协同合作。高校强大的基础理论及应用研究队伍,是培养科研后备力量、保证科研力量不断更新的重要基地。大力支持基础研究的产学研协同合作,鼓励科研人员积极参加基础研究合作项目,有助于企业迅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帮助企业在竞争对手取得重大创新突破时能够迅速成为跟进者,和率先行动者一起共享先行者的优势。

三要完善基础研究投入的管理与评价机制。加强基础研究投入的管理主要是统筹协调,合理配置基础研究资源,对重大项目、优秀团队和重点基地给予稳定持续支持。基础研究的产出往往较晚,根据基础研究成果的质量进行合理的评价尤为重要,对提高基础研究成果转化效率有重要意义。

六、关于进一步强化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建议(南京市秦淮区科协站点)

为更好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系列科技创新与科学体验活动,应进一步加强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建议:

一要强化政策宣讲。利用网络宣传、电话沟通、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纳入监管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实施常态化管理,广泛宣讲“双减”政策要求,督促机构合规运营。

二要强化流程编制。根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联合教育、行政审批等部门,编制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办理流程图、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核所需材料及审核要点等,做好准入审核工作。

三要强化实地督导。针对培训机构场地面积、师资、消防、监控、收费等核验重点认真查看,发现问题现场进行督导整改。

四要强化资金监管。联合金融、银行等部门,研讨学习资金监管方式,争取纳入国家统一监管平台。

五要强化队伍监管。招聘环节严把入口关,师资队伍资质情况严格审核,教师资质证书一律对外公示,无资质的教师禁止上岗,不定时加强监督检查。

七、关于加快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江苏省中医院站点)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通过多渠道筹资建立社会统筹基金,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和专业护理服务或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和重大制度安排。近年来,江苏在全国率先启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在制度框架、政策标准、运行机制、管理办法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促进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提高了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但与预期相比,此项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长期护理保险的覆盖面还需进一步拓宽;二是长期护理保险各地政策标准有差异,在保障范围、筹资标准、待遇标准、失能等级评估等方面存在区域不平衡的现象;三是长期护理保险的资金来源不足,保费收入与实际需求相比还很低;四是长期护理保险的护理服务供需矛盾突出,服务机构数量不足,专业的护理人才和护理设施相对紧缺;五是长期护理保险的照护资源存在交叉重复,各种照护资源及管理系统难以整合,需要建立更完善的统筹协调机制。建议:

一要加快制定长期护理保险法律法规。依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明确长期护理保险的范围、保险责任、费率、理赔等。协调各方资源,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保障长期护理保险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应该建立合理的长期护理保险费率、理赔金等机制,确保长期护理保险资金的合理使用。完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包括建立专业队伍、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设施等,满足长期护理保险受益人的实际需求。

二要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制度机制体系。鼓励更多的设区市参与试点,加快实现设区市范围内政策、经办、系统、标准、待遇、服务“六统一”。坚持“权利义务对等、社会互助共济、各方共担责任”的原则,不断完善个人、用人单位、财政补助、社会捐赠的多元筹资机制,努力形成群众参保热情高、社会参与广、基金共济能力强的良性循环。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进一步提升制度的公平性,为异地待遇享受做好政策准备。探索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开展远程评估。

三要大力提升照护服务和管理水平。符合条件的各类医疗养老服务机构要全部、及时纳入定点管理,将服务点尽快延伸到镇(街道)、村(社区)。逐步缩小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居家养老之间长期护理支付标准的差距,减轻医疗资源压力。对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开展培训,利用相对闲置医疗资源进行上门护理。建立长期护理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完善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培养专业化评估、护理人才队伍。指导各上门服务机构充实护工力量,促进护理服务产业发展。逐步加大家庭照护床位支持力度,丰富服务项目。尽快提供不同等级水平、可供失能人员自行选择的护理形式,逐步尝试针对各类失能人员量身定制精细化的服务内容。

四要推进各地各部门间资源协同整合。加强部门协同和政策衔接,规范长期护理保险失能人员的鉴定与相关部门的伤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做好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以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的整合衔接。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公司作用,提供适度补贴或实施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专业性保险公司在产品、投保程序上满足失能人群的特殊护理需求,提供特需保险服务。加强各地信息交流共享,加快建设互联互通的长护险信息系统,探索不同地区之间长期护理保险的异地结算,逐步解决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等群体的长期护理服务需求。

八、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环保工作的建议(盐城市大丰区科协站点)

近年来,各级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建设环保设施,缓解了环境压力,但对照绿色发展要求,仍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一是基层监管力量单薄、专业性不足,部门之间环保工作互联互通不够,在污染防治、环境治理等工作上限制因素多、困难较大;二是具备环保行政执法权的县区级部门队伍人数偏少,辖区划分不够细化,对执法的可行性、有效性、强制性没有完整的约束机制。建议:

一要出台强有力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乡镇环保组织机构能力,提高环保执法水平,同时结合社会治理全要素网格建设,将环保等工作一并纳入,建设多元的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基层环保监管水平。

二要加大对环保部门执法队伍力量的建设,细分环保片区,加强环保网格化监管,完善执法工作制度,压实执法工作责任,建立责任考核制度,实现对乡镇环保工作最有力的支撑。

三要将环保宣传与指导相结合,激发公众参与的积极性。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努力拓宽宣传渠道,扩大覆盖面。通过提示标语、设置环保指数显示屏、短信平台等进行日常宣传,也可通过“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到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开展环保相关知识的普及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配合环保工作的氛围。

 

 

 


作者: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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