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区)科协、农技协(联合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处关于农技协组织振兴的工作部署,落实省科协与中国农技协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农技协组织在促进农业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科学素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2023年省科协重点工作安排,在全省科协系统推荐评选10家示范农技协。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县级农技协(联合会)与基层农技协,以及在服务产业、带动会员增收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地市级农技协(联合会)。
二、工作安排
1.组织推荐。12月1日之前,层层发动,深入挖掘县级农技协(联合会)与基层农技协,以及地市级农技协(联合会)典型,自下而上逐级遴选推荐。选树一批组织发展基础牢、服务能力强、管理机制完善、组织动员水平高、创新发展后劲足的先进典型。
各设区市科协组织开展本地区遴选、宣传工作,并向省科协推荐不超过2个农技协,其中地市级农技协(联合会)不超过1个。省农技协专委会推荐本领域基层农技协不超过1个,1名副理事长可推荐1个基层农技协。获中国农技协2022年度“百强农技协”表彰的优先推荐。
2.遴选发布。12月初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10家示范农技协。
3.宣传展示。各级科协、农技协要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相关主流媒体对“示范农技协”进行集中宣传,共同营造推进新时代农技协组织振兴,共同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三、评选标准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
2.组织建设规范。依法登记注册,依规依章独立自主运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的银行账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稳定的工作人员。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
3.服务成效显著。积极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有稳定的科技人才队伍,能带动会员增收,有效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积极开展科普服务、科普创作,组织或参与科技工作者日、全国科普日、“学雷锋助春耕”等联合行动,提升农民科学素质,有效促进乡村人才振兴。
4.面向单位会员。所有参评协会须为省农技协单位会员。
5.社会声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信用不良记录,无生产(质量)安全事故,未受到过严重处罚。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推荐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战略要求,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2.严格规范。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标准,保证推荐质量,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单位。
3.推荐要求。所有参评协会须按时完成本年度工作总结与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并配合省科协开展现场抽查考核、实地调研考察、数据采集与专家评议等工作。
4.报送方式。请于12月1日前将推荐材料(见附件)Word版及盖章PDF文件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陈星15073128151 董亚15850525093
邮 箱:jskxnj@163.com
附件:2023年江苏省示范农技协申报表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