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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
苏科协发〔2024〕41号
2024-03-16

各省级学会,各部属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医院,各设区市科协、教育局、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精神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基础研究,激发科技工作者创新活力,助推人才和成果评价改革,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24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条件

1.参选论文须为近3年内全文发表在正式出版的具有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的国内外自然科学类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的中英文论文(正式出版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参选论文包括研究性论文和综述性论文,优先推荐已转化应用的学术成果论文。观点、评论、快报、总结、译文、科技专著、科普文章等不属于推选范围。

3.参选论文的成果、版权应属于江苏省内的单位和个人,论文第一完成单位属地在江苏,第一作者、第一通讯作者须在江苏工作或学习。

4.参选论文不得存在知识产权、署名权等争议,内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保密规定及产业政策要求。

5.已入选中国科协优秀科技论文遴选计划以及获省级(含)以上优秀论文认定的不再参与推选。

二、组织方式

1.符合参选条件的论文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公示后进行申报。每人限报1篇,同一论文只能向一家推荐单位申报。

2.作者所在单位对参选论文的相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相应渠道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推荐单位根据接受申报情况制定初评推荐方案,组织相应学科领域的专家,对申报成果论文进行审核初评,初评及拟推荐情况在相应渠道公示不少5个工作日,按照分配的名额(附件1)进行推荐。

4.参选论文经过形式审查、文献计量学评分、专业评审、综合评审等程序,择优遴选出入选论文,向社会公布结果,向论文作者颁发证书。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作者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登录申报推选系统(登录入口:http://kcjs.octabox.cn),选择相应的推荐单位和学科领域(附件2),按申报书内容及要求(附件3)在线填报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推荐单位在系统中完成推荐并提交初评推荐情况报告(附件4,盖章扫描版),系统中没有账号信息的推荐单位联系省科协获取。推荐单位每推荐4篇论文须至少包含1篇国内期刊论文。

3.作者申报入口开放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至4月15日,推荐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

联系方式:

省科协学会学术部 宋佳,025-83625056、19398806812

省科技期刊学会 焦高星,025-83271087、13585111188

电子邮箱:jskx@vip.163.com

系统技术支持工程师:0510-85229289、13771570816

附件: 

1.推荐单位推荐名额

2.学科领域划分表

3.2024年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申报书

4.初评推荐情况报告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3月5日

附件.docx


作者:江苏省科协等
责任编辑: 沈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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