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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江苏省院士专家创新中心的通知
2024-05-24

各省级学会,各设区市科协,各省部属企事业单位科协,各园区及企业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和人才培养机制创新,根据《江苏省院士专家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苏科协发【2024】70号文)要求,现将组织申报2024年江苏省院士专家创新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条件

(一)申报类别

院士专家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是依托省级学会、园区、企事业单位,由院士专家团队牵头建立的产学研创新平台,主要开展以创新需求为导向的研发攻关、成果转移转化,联合培养创新人才等工作。创新中心分为院士专家(产业)创新中心、院士专家(企业)创新中心、学会产业研究院三种类型。院士专家范围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国家工程师奖获得者;全国创新争先奖获得者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国家级专家人才。

(二)申报条件

1. 院士专家(产业)创新中心

申报单位须为省级学会、园区、企事业单位等,鼓励以上单位联合共建。申报单位与院士专家团队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院士专家团队从事的学科领域与地方产业需求的契合度较高;申报单位与地方园区、企业联系紧密,具有一定的资源整合能力和资金筹措能力。

2. 院士专家(企业)创新中心

申报单位须为江苏省内注册的企业单位。申报单位须与院士专家团队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双方有明确的、实质性的科研项目或成果转化任务,具有较完善的创新管理体系和专门研发机构;申报单位对创新中心工作高度重视,具备为院士专家团队开展科研活动提供必要支持条件的能力,能提供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工作人员和稳定的运行经费保障。

3. 学会产业研究院

申报单位须为省级学会。申报单位依托园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成立由学会投资或参与运营管理的实体化产业平台,有明确的研究方向或科技成果转化合作任务。申报单位建有专门的工作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院士专家团队,具备较强科技研发能力。拥有固定工作场所,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建立良性运作机制。

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三年内发生过重大环保、安全等责任事故,出现严重学术诚信问题的单位,不具备申报条件。

二、申报程序和推荐名额

省级学会、省部属企事业单位(含高校院所)直接报省科协,其他单位由各设区市科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初审后报省科协。

院士专家(产业)创新中心。省级学会、省部属企事业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1项;各设区市科协推荐数量不超过2项。

院士专家(企业)创新中心。省部属企业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1项;各设区市科协推荐数量不超过15项。

学会产业研究院。各省级学会申报数量不超过1项。

三、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需登录线上系统(登录入口:http://kcjsxm.octabox.cn/new/login),在线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交,线上系统开放时间截止到6月21日24时。

2.各设区市科协须在6月24日前登录线上系统对本区域提交项目进行线上审核。

3.各申报单位纸质版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含佐证材料、签章并胶装)请于2024年6月25日前邮寄至省科协指定地址。设区市科协负责邮寄本区域内推荐项目的申报表和汇总表(见附件2)。

四、联系方式

1. 业务咨询     

王金川  025-85753006、18112901373

张  华  025-83625054

2. 申报材料报送

邮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16室。(收件人:唐杰,电话17601565665)

附件:

1.2024年江苏省院士专家创新中心申报表

2.设区市科协推荐项目汇总表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5月18日

附件1 2024年江苏省院士专家创新中心申报表.doc

附件2 设区市科协推荐项目汇总表.xls


作者:江苏省科协
责任编辑: 沈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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