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协、教育局、团委、文联,中国科学院驻苏各有关单位,各高校、省部属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各省级学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充分挖掘利用我省科学家精神的丰富资源,进一步培育创新文化、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营造创新氛围,激励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以及青少年学生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智慧和力量,江苏省科协联合省教育厅、团省委、省文联、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组织实施江苏省科学家精神舞台剧推广行动(以下简称“推广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创新“科学教育+”的人才培养形式,将德育与美育深度融合,以文化人、以美育人,浸润心灵、汇交融合,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发展繁荣校园文化,用新时代中国科学家精神铸魂育人。
二、工作要求
(一)推广内容
1.科学家精神舞台剧旨在弘扬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用艺术形式讲好科学家故事,生动展现我国科研人员以身报国、勇攀高峰的崇高精神和高尚品格,引导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青少年坚定创新自信,踔厉奋发投身世界科技强国建设,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创新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2.科学家精神舞台剧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原创话剧、音乐剧、歌舞、戏曲、短节目、小品等。
3.所有涉及到的重要历史事件和科技内容应尊重史实,所有针对人物的评价内容应客观公正,必要时可组织专家指导审定,其他因艺术加工所虚构的故事情节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参与主体
参与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大中小学、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专业艺术团体等各类组织机构。
(三)组织形式
1.推广行动以共建共享共治的形式组织实施,旨在搭平台、建队伍、出精品、广传播。
2.每年由省科协牵头面向全社会征集科学家精神舞台剧,会同有关方面遴选后向社会发布推广行动名单。
(四)推广形式
1.针对各类舞台剧搭建不同交流演出场景,鼓励常演常新,不断加深演出团体、教育机构、科研机构、管理部门等单位之间的联系合作,以演出带动科学家精神舞台剧创作和科学家精神传播。
2.结合各舞台剧具体情况,组织科学家精神舞台剧进行巡回演出、汇报演出或公开演出,开展科学家精神舞台剧剧本沉浸式体验等活动。
3.鼓励各参与单位,结合高校大学生艺术节、五四青年节、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江苏省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传月、开学第一课等节点组织剧目展演。
4.为鼓励各参与单位打磨精品,对于向社会公开演出的优秀剧目,省科协将择优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五)宣传推介
1.经过评定发布的科学家精神舞台剧将推荐到中国科协“风启学林”传播矩阵面向全网传播。
2.具有推广价值的高校优秀作品将推荐参评“高校原创文化精品推广行动计划”。
3.结合“共和国脊梁——科学大师宣传工程”整体安排和工作部署,遴选推广行动名单中经过打磨符合宣传工程剧目条件的舞台剧,适时向中国科协申请纳入宣传工程序列。
4.推广行动名单原则上不设有效期,每年滚动更新,纳入推广行动的舞台剧原则上不进行重大原创内容变动,发生重大原创内容变动且未报备的剧目自动退出推广行动,如需继续参加需重新参与遴选报送。
三、工作安排
(一)高度重视
各地各部门要从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科技界转化深化,创新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推进“大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的高度,充分认识推广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还要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要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大力培育一支高素质后备人才队伍的高度,强化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协同,认真做好推广行动的各项工作。
(二)广泛动员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动员区域内本系统部门单位创排科学家精神舞台剧,并以此带动社会机构和专业团体等广泛参与推广行动。不同区域不同系统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特点,开展易于区域内系统内传播推广的科学家精神舞台剧创排工作,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宣传。对于符合推广行动要求的优秀作品要积极吸收并推荐报送,不断打造符合本区域本系统传播特点的精品剧目。
(三)评定发布
各设区市科协会同所在地教育局、团委做好辖区内科学家精神舞台剧的遴选汇总及推荐报送工作,各高校、省部属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科学家精神舞台剧的汇总及推荐报送工作,并请于10月31日前将《“江苏省科学家精神舞台剧推广行动”申报表》及剧目视频报送省科协调研宣传部。省科协将牵头组织有关专家开展评审评定,确定各舞台剧具体推广措施,并向社会发布推广行动名单。
(四)权利义务
参与推广行动的各方面在享有宣传推广配套政策的过程中需履行以下义务:
1.科学家精神舞台剧创排单位应保证知识产权的原创性和独创性,并保证没有任何纠纷和权利瑕疵,其内容及形式完全符合《专利法》《著作权法》。
2.推广行动各项成果及其知识产权归行动各方共有,各方可以弘扬科学家精神为目的非盈利性、公益性地免费使用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化资料、视频作品等),并对该资料进行加工、编辑、制作、传播、转供等。
3.各方在组织实施推广行动过程中接触或产生涉密数据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和制度执行。
联 系 人:江苏省科协调研宣传部 龚一钦 83625041 张 蕾 83625043
电子邮箱:jskxdxb@163.com
通信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同心大厦1014、1016房间
附件:“江苏省科学家精神舞台剧推广行动”申报表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江苏省教育厅
共青团江苏省委
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
2024年9月18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