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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新生人民政权采取了哪些措施?

2021-06-16



新中国成立时,党和人民还面临着很多亟待解决的困难和严峻的考验。军事上,国民党还有100多万军队在西南、华南和沿海岛屿负隅顽抗。在新解放区,国民党溃逃时遗留下的大批残余力量,同恶霸势力以及惯匪相勾结,严重危及社会新秩序的建立和稳定。经济上,新中国继承的是一个千疮百孔的烂摊子。生产萎缩,民生困苦。国民党统治下长期的恶性通货膨胀,造成物价飞涨、投机猖獗。国际上,妄图称霸全球的美国,在其“扶蒋反共”政策失败后,仍然不肯放弃与中国人民为敌的立场,拒绝承认新中国,并竭力阻挠其他国家承认新中国,阻挠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对新中国实行政治孤立、经济封锁和军事包围。面对复杂形势和种种考验,党采取一系列积极稳健的政策措施,巩固新生人民政权。

肃清国民党残余军队,统一祖国大陆。在新中国开国大典的礼炮声中,人民解放军继续向华南、西南进军,以雷霆万钧之势扫荡残敌。经过一年作战,共歼灭国民党正规军128万余人。1951年5月,中央人民政府同西藏地方政府签署《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10月,人民解放军进驻拉萨,西藏获得和平解放,粉碎了帝国主义及西藏少数分裂分子制造“西藏独立”的图谋,实现了祖国大陆的统一。在新解放区,人民解放军展开大规模剿匪作战。到1951年上半年,各地清剿的股匪已逾百万,大陆上的匪患基本平息。

建立地方各级人民政权。随着人民解放军的胜利进军,地方各级人民政权迅速建立起来。到1951年,全国共成立29个省、1个民族自治区(内蒙古)、8个省级行政公署、13个直辖市人民政府,140个省辖市人民政府及2283个县人民政府。人民民主政权成为中国历史上不曾有过的、真正得到人民拥护的、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行使权力的政权,为党在全国执政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和组织基础。

坚决镇压反革命活动,严厉制裁反革命分子。1950年10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决定对罪大恶极、怙恶不悛的反革命分子实行坚决镇压。全国规模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于当年12月开始,到1951年10月底基本结束。镇压反革命运动扫除了国民党遗留在大陆的反革命残余势力,基本上肃清了特务、地下军及会道门等反动组织,社会秩序获得前所未有的安定。

没收官僚资本,建立国营经济。官僚资本是国民党反动政权的经济基础,垄断国家经济命脉,掠夺人民财富,严重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到1950年初,全国接管官僚资本的工矿企业2800余家、金融企业2400余家。以此为主要基础,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迅速建立起来,为以后的社会主义改造做了重要的物质准备。

稳定物价和统一全国财经。为制止因投机资本操纵而加剧的市场混乱,党和人民政府成功组织了同投机资本作斗争的“银元之战”和“米棉之战”。经此两大“战役”,不法投机资本一蹶不振,国营经济取得稳定市场的主动权。为从根本上稳定物价,1950年3月,政务院发出《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决定统一全国财政收入、物资调度、现金管理。同时,随着整顿税收、推销公债等措施的实行,全国物价进一步回落并趋于平稳。这一具有重大意义的胜利,为安定人民生活,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创造了有利条件。

废除旧中国与外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取消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特权,肃清帝国主义在中国的势力和影响。帝国主义在旧中国拥有的海关管理权、驻军权和内河航行权,对中国主权的损害最大,是中国沦于半殖民地的象征。新中国成立之后,首先收回了这三项权利。1949年10月,中国海关总署成立。1950年1月至9月,北京、天津、上海的军管会先后宣告收回或征用外国兵营。外国在中国大陆的军事特权和经济特权全部被取消,使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主权被外国肆意践踏、外国人在中华大地上耀武扬威的百年屈辱史彻底结束。


23.如何理解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战略意义和历史贡献?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最早是我国为发展同亚洲民族独立国家尤其是邻近的民族独立国家的关系而提出来的。1953年12月,在中印两国政府就解决两国间存在的有关问题的谈判中,周恩来总理提出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处理中印关系,得到印度方面的赞同。1954年4月29日,中印双方达成协议,签署《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及有关换文。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被写入这个协定的序言。1954年6月,周恩来应邀访问印度和缅甸,分别与两国总理发表联合声明,一致同意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建立和发展相互关系的基本原则,并倡议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

这之后,中国领导人更加广泛地倡导国际社会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处理国家关系的基本原则。1954年下半年,曾任英国首相的英国工党领袖艾德礼、印度总理尼赫鲁、缅甸总理吴努等相继访华。这是第一批访问中国的非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人。毛泽东在会见这些外国客人时,多次谈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他说:五项原则是一个长期方针。这五项原则适合我国的情况,我国需要长期的和平环境。五项原则也适合亚洲、非洲绝大多数国家的情况。还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应推广到所有国家关系中去。不同的制度是可以和平共处的。社会主义可以同资本主义、帝国主义、封建王国共处,只需要一个条件,就是双方愿意共处。他特别指出:“这也包括美国在内,希望美国也采取和平共处的政策。”1956年10月,波匈事件发生后,中国政府发表声明提出,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关系更应该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之上。这样,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不仅被用于处理与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的关系,也被用于处理同社会主义各国的关系。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最基本的是和平共处,它不仅要求建立一种和平共处的国际关系,而且提供了一个和平解决国家间和国际上各种争端的方法。这就是: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意识形态的主权国家一律平等,以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彼此间的争端,实现互惠互利。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对新中国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它是新中国在国际舞台上开展活动,突破美国的孤立和遏制政策,扩大对外交往、参与国际事务的有力武器。1955年4月在印尼万隆召开的亚非会议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次会议的主题是反对殖民主义、争取民族独立,会议的发起国热情邀请新中国派代表团参加。但是,美国为了阻止亚非会议的召开,同时阻挠新中国参与国际事务,污蔑中国要“夺取亚非世界领导权”,已经对远东“构成了迫切的威胁”,并煽动有的亚非国家利用会议反华,妄图在亚非国家中孤立中国。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派出以周恩来总理为团长的代表团参加会议。周恩来总理在会上发言,本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精神,主张“求同”而不“立异”,提出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不同并不妨碍亚非国家“求同”和团结,并明确表示中国准备在坚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与亚非各国建立和发展正常的关系。周恩来的主张,立即得到与会大多数亚非国家的尊重和赞同,一举改变了一些国家对新中国的偏见。这次会议通过的宣言,提出的处理国际关系的十项原则,包含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主要内容。这次会议后,中国同亚非国家的关系,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大阵营截然对立的时代,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主张不同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国家,在处理相互关系中实行对等的相互约束和自我约束,不只是指相互的政治关系,而且还包括相互的经济关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主张不同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国家,以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政治的和经济的、现实的和历史的各种争端,是符合战后世界和平发展潮流的,也是符合国际关系准则的。因此,后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国际组织所承认和接受,并载入包括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宣言在内的一系列重要国际性文件。一直到现在,还在对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发挥着积极的作用。2014年6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新形势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精神不是过时了,而是历久弥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意义不是淡化了,而是历久弥深;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作用不是削弱了,而是历久弥坚。”